一名律师带领客户来到北场,找我做保证人,在客户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上签字。
我不知中了什么邪,也许出于对律师朋友的信任,随便翻了翻没看清合同内容,就稀里糊涂在最后一页签了名。签完才感觉风险太大,欲做挽回,对律师说:“我只做一般保证,要不要在合同上注明?”
“签了名就是连带保证,再改也没用,咱们的关系在这摆着,放心吧!”律师说话的神情和语气就像生死不渝的老战友,让你无比信赖,不会产生丝毫戒备之心。
“我没法放心,我与这两个人素不相识,还是通过你介绍才认识的,现在给他们做保证,给我卖了都不知道。”我真想把合同撕了,又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但就这样接受既成事实也心有不甘。惊慌中,竟发现合同已不在桌上。
“合同呢,给我!”我盯着律师道。
“给王主任再看看合同。”律师依然云淡风轻,向客户微微示意,仿佛在说保证人有权了解合同内容。
客户从身前的提包中取出一份合同给我,我翻到签字页,当场气翻,竟是没有签字的那一份,起身道:“把你包里那份给我,我要撤回保证,不再承担责任。”
“王主任素来雅致,对诗词歌赋颇有研究,在工作中也为人敬仰,为什么今天独独对保证一事耿耿于怀?”律师安然坐在凳子上,稳如泰山地摇摇头。
“不同领域,不同行业,跟这个没关系。”我与律师完全两种心境,被人摆了一道,有苦难言。
我望向场里的一垛垛谷物、村边的一户户人家,没想到在家门口让人痛宰,以后有何脸面说自己学法律的。是不是应该发个声明,告知世人我已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说明是他们诓骗我的签名?专业不精害死人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