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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材纤细,她如风中的灰烬一般卑微,只是此刻这个女孩却用尽全身的力气,仿佛像将自己都容在林梦的身体里一般。
林梦那颗桃花泛滥的心脏没有任何例外地便再一次被这个女孩给感动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温柔的女孩却又被自己给遇上了呢?可惜,他却做不到任何的承诺。这个女孩在努力地低着头,弯下腰,她说想要让林梦去接受那些那些数不尽的财富,可现在的场景却好像是林梦吃了多么大的亏一样。一个拼命想去给,一个却要拼命去拒绝。
不得不说,林梦被这个女孩给说服了。因为他原本就对那些东西保持着一种渴望,道士是一种怎样的职业?
他们不是没有**,而是将自己的**凝缩到某一个细小的点上。他们不是一无所求,而是所求之物比枪还要强大,比钱财还要珍贵。人若完人,又何必去修道呢?
林梦不是个完人也不是个圣人,相反,他大多数的时候反而觉得自己是个贱人。追名逐利,人之常情,对于那些财富,林梦又怎么能做到无动于衷呢?可是对于这个女孩的一切,他却觉得自己不能沾染分毫,这同道没有人和关系,只是林梦觉得他不能这么做。
说实话,陈芊巧并不是他喜欢的那种女孩的类型,他喜欢的人更偏向于秦听雨,那种霸气,高傲,说一不二,冷漠,却能够让世界在她脚下俯首。并不是林梦喜欢那种性格,而是林梦喜欢她身上所具有的那种力量。他们修道之人,不求功名利禄,不求锦衣玉食,求得便是一只能够砸碎一切的拳头,求得就是无上的力量,求得也就是那种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的“道”。
这是一种人类本能之中对于力量的向往,就像陈芊巧喜欢在人群之中为她打架,为她解围的林梦一样。林梦也喜欢力量,他喜欢秦听雨的霸气,喜欢秦听雨的外表与能量,但是却不喜欢她那颗能将任何人任何事都装下的心脏。
陈芊巧不如秦听雨那般强大,秦听雨却又不如陈芊巧那般纯粹。出家人不是无情,而是太有情。只不过他们的情只会放在某一处地方,倾尽所有。有人喜欢数学,有人钟情于数学,而有的人,则是痴狂于数学。人们觉得他们无情,其实他们比任何人都有情,但那些东西只是别人看不到而已。你看不到他们的喜欢,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欢。
就像喜欢打游戏的人不懂为什么有人能看一本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就像一个喜欢女人的男人也同样不会理解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喜欢男人的男人。你觉得无情,是因为你看不到他们的情,而且,他们也不想将那些珍贵的东西分给你一分一毫。
至于林梦,他喜欢钱,也喜欢美女,但他更希望找到那种名为“道”的东西。没有什么太过于特别的理由,因为他现在的拳头之所以越来越硬,不正是因为他一直在寻找着那种东西。而且,他已经找那东西找了很多年,已经隐隐约约触碰到了他的边界,此时停下,以往的一切都前功尽弃。
“下午你还要去哪里?我
送你过去。”
他最终还是拒绝了。
这座城市很大,也很小,大到能同时容纳几千万人同时生活在这里,它同样也能小到早上一只狗拿住了一只耗子,下午就能传遍所有想听这种事情的人耳朵里面。
有钱人喜欢做什么事情?比起游山玩水,他们更喜欢去做些更刺激的事情。
比如说……..
打猎!
这片千倾的林场中放养了很多的野生动物,小到兔子,大到野生的野鹿,如果你运气足够好,还能够碰见狼豹子亦或是老虎。有时候他们那些富家
公子哥就喜欢做这些事情,普通人走一步看一步,他们看人就是人,看野兽就是野兽。也不普通的人有时候能从与那些野兽的搏斗中学会与人搏斗的技巧。
几声喝叫声搅乱了这里的平静,扰地在树上安歇的鸟雀纷纷朝着四面八方逃去,地上的野兽也被人追的四处逃散。
“云峰!!!这只鹿可是我先看上的!你早上都逮了两只兔子,我可还是两袖清风,这你可有点不地道!你要虎口夺食啊你!”几个骑着马,手上提着猎枪的年轻人从一旁的丛林中冲了出来,而在他们面前则是一只慌不择路的野鹿。
“就两只兔子算个屁,这天下还有那么多美女,也没说谁看上就是谁的。谁想要弄到手不还是得自己去追!!我可不管是谁看见的,小爷先打死就是小爷的!”说着他又开了一枪,只不过林深木茂,再加上他骑在马上左右摇晃,那颗子弹便从鹿的身旁擦肩而过,直接射到了旁边的一颗大树上面。
“哈哈!既然你们这么说那我就可不客气了。”此时,一个身材魁梧壮硕的男人突然在他们两个人身后开口笑了笑,他举着枪轻轻按下扳机。
嘭!!地一声,血花在鹿的头顶上绽放,那只还在拼命逃生的小鹿被一枪击中了脑袋,整只鹿又向前奔跑了两步,便颓然地摔倒了地面上,再也无法起来。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