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后注意点,血浆这东西也是有毒的,千万别溅到眼睛里和嘴巴里了。”
“嗯嗯,我知道!”徐宥佳忙着喝粥,吸溜溜的发出一串响声。因为吃的太快,猛然打了个响亮的嗝。
顾明臻皱着眉头盯着她,用筷子打了她的手一下——这丫头,怎么比男人还糙呢?
“对了,我明天就得开始学骑马,早上五点半就要起来。”她笑着躲过,对他说。
徐宥佳从小衣食无忧,不知道被多少人羡慕,但却放弃了在自家公司高管的职位,非要辛辛苦苦的演戏。身上半点骄矜也无,还挺能吃苦,一开始也让顾明臻非常惊讶。
“行,那六点我在马场等你。刚才进来时我看到了,外景地搭建的临时休息区旁边就是马场,还不小。不过你必须听我的,要是一不小心马惊了,那可是非死即伤。”顾明臻说这话时,回想起自己初次学骑马时的场景。
当年他才刚出道,就接了一部清宫戏,不管主角、配角都要会骑马。剧组找了经验丰富的武术指导和骑手,认真教授他们,第一天他的大腿就磨破了皮,第二天走路就跟残废了似的。
糟,忘了给徐宥佳准备一些膏药了。
“你早点睡,我出去一趟。”他收拾完碗筷,转身出了门。
徐宥佳好奇地凝视了他一会儿,没反对。顾明臻与世隔绝了很长一段时间,颓废而封闭,如今愿意出来工作,像个正常人的过日子,已经很不错了,她不能操之过急。
初秋的夜晚有些凉意,顾明臻在短袖外面套了件黑色的棒球衫,反扣上黑色的鸭舌帽,走出了酒店。找保安打听到了附近的药店,插着兜就慢悠悠地往那儿走。因为是小地方,这里的街道比较冷清,没什么行人,竟是难得的幽静、安宁。
顾明臻深吸了几口气,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平淡。他的心早就千疮百孔,不适合再和年轻人争抢那些名利了。至于徐宥佳笼络自己的目的,他暂时也不愿多想。
低着头看了会儿蚂蚁搬家,他抬头继续往前,刚好看到一个穿着套头衫的女孩从对面跑过来。这女孩衣服上满是泥土,看起来行色匆匆。
顾明臻不由得皱眉,回头看了一眼。</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