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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轲(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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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林夕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整天混迹于江湖,吊儿郎当的富家公子,每天沉溺于纸醉金迷的生活中,享受着不可一世的优越感。

那几年,恰恰是我人生最得意的时候,因为江州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沈氏集团沈大少,抬手便可翻云覆雨。

那天,在下着雨的深夜,我因喝多了酒,开着车迷迷糊糊的在路上闲逛,从而碰倒了冒着雨行走在漆黑夜路上的林夕。

初遇林夕,她像是划破漆黑夜空的一道光,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像是浑身扎满刺的刺猬,容不得我接近半分。

虽然一开始,确是我无理在先。可那也只是因为我一向自傲惯了,受不得别人的冷眼。再加上喝多了酒,跟她说话的时候,我的意识还处于模糊状态,根本不懂得何为怜香惜玉。

那时候,在我的眼里,这个世界上无非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爱钱如命,一种爱地位如命。所以,在看到她时,我总以自己高人一等的眼光去看待她,眼中有不屑,有不喜。

直到在车的灯光照耀下,我看到了那摊鲜红醒目的血水,模糊地意识才渐渐清醒。

我的本意,是想跟她和解,然后送她去医院。谁知言语之下,她不但不接受我的好意,反而高傲的像是一只生了刺的孔雀,不仅不理会我的道歉,还将我的好心当成了垃圾,更是出乎意料的将我掏出的钱包打落在地。

她那傲气而又倔强的性子,像极了办事不顾后果的我自己。

冥冥之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牵引着我。那一路,我竟然傻里傻气的追着她回了江州大学,直到看见她的身影消失在了校门口,我才恍惚离去。

酒醒后,我的脑海里还总是会浮现那天她一瘸一拐走在大雨里,不肯回头的那一幕,不知怎的,竟然微微感到心疼。

我知道,我是喜欢上那个女孩了,而且是一见钟情的喜欢。

后来,我开始每天出现在校门口,等候她的现身。又动用了所有的关系,才终于从校长处弄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开始了与她的联系。

一开始,她对我少言少语,每次接电话时,总是用不情愿地声音说“干嘛。”或是“找我有什么事,有话快说。”

时间一长,她逐渐习惯有我的打扰,有时也会同我说一些她课业上的烦恼。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同我吵闹。

那个时候的我,只要一听到她的声音,便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所以,我愿意等。

只是,我没想到会有一天,她会完完全全地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杳无音讯。

那一刻,我慌了,即便我已经动用所有的人力资源,满世界的去寻她,却也还是找不到关于她的半点消息。

因为她的消失,我开始变得浑浑噩噩,成了各大娱乐媒体竞相播报的花花公子。有人说,我花心成瘾,身边的女人换了又换,是名副其实的花心大少。

却没有人知道,我之所以这么做的理由,只是希望消失已久的林夕能够在看到我的荒唐后,主动联系我。哪怕是怨我,怪我,我都愿意承受。

可她没有。

若不是后来我打听到她所签约的杂志社,怕是我这一辈子都会错过她。

再后来,我收购了她签约的杂志社,为了拉进与她的关系及距离,我特意舍了老板身份,成了她的上级主编,督促她的更新情况。

她偶尔也会在我催更时对我抱怨两句,可她表现出来的样子,像是变了一个人,整天郁郁寡欢。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保持着这种由远即近的距离,不相见,不相忘。

直至四年后,她忽然就出现在了江州娱乐新闻的头条上,与她一同出现的,还有那个自小与我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安堇年。

我虽是欣喜,但也知不是巧合。诧异之下,就派了人去查探,更在心底偷偷盘算着与她相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