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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想要一个孩子,在北海,同样也可以找一个优秀的人在合法的情况下要一个啊,为什么偏偏要跑那么大老远地到北京去呢?那个时候的北海,就算是硕士毕业的不多,但也有很多优秀的大学生了啊,为什么就是没想到呢?跑到这上面来,受这样的气,真的是傻缺了。
试想,当你病痛得要死,在医院里打点滴,上个洗手间小解,对方都能够以“男女有别”这样的借口拒绝帮你拿吊瓶的男人,他会爱你吗?会在意你吗?……
我为什么瞬间就心如死灰,是因为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们的心永远都不可能走到一起。
男女有别,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如果我有力气,我必定会将吊瓶给砸到他的头上:你他、妈、的,强迫我上床,蛮横地脱我衣服的时候,怎么没想到男女有别?!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一次是愿意,很多夜晚,我宁愿打地铺睡,也不愿睡到他的身边!
……
“你这女人,到底在发什么愣?不是要小解吗?”低哑的声音从头顶处传来,祈少已经一只手高持着吊瓶,一只手已经揽过了我的腰,像是要扶我下床。
这样体贴而又照顾的动作,关怀而不失温暧的话语,把我从失落痛恨凄苦的回忆里唤醒,我冷冷地推开了他,一下子将针头给拨了出来,道:“我没有什么病,这些葡萄糖,完全可以不用吊了。”
如果是十年前的我,必定会感激涕零,甚至还会撒撒娇,可现在的我,已经不是撒娇的年龄,很多事情都不会再去依赖别人了。
这个点滴,我宁愿不吊了,也不会让它成为我血液倒流,让我再度重复当年的痛苦。
况且,这个男人,凭什么要这样帮我?我们并不认识。
从我跳海的那一瞬,到现在,他的所做所为,已经超出了恩人的范围,我本该对他说声谢谢的,因为现在我不想死了,我要努力地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凭什么作恶的人可以逍遥自在,而一向好心肠性子又柔软的我要受那么多的磨难?这次既然死不成,那我就不会再去死,再苦再难,我也要微笑着面对。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大不小我捡垃圾,做乞丐,都会把孩子拉扯大。
把他生下来,就要对他的人生负责,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我当初是那么辛苦地怀他,生他,养他到了十岁,如今他正是处于最需要母爱的关怀的时候,我怎么能头脑一发热就只顾着自己的痛苦,而抛弃他呢?
不,不行,我要回去见我的儿子,我要告诉他,我很爱他,再也不会做这次的傻事了。
自杀,看着好冷静,也自以为自己很冷静,到最后,才发现是一场无意义的折腾。
我自嘲地摇了摇头。
“你疯了?”那男人见我拨掉了针头,看到那鲜红的血流了出来,慌得骂了我一声,紧接着就是按铃把护士叫过来,帮我止了血,他手上的点滴瓶也重新挂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