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左神清气爽,指了指门前站着的一群乞丐笑着解释道:
“途中遇到难民,我瞧着可怜,便把萝卜全都施舍给那些可怜人了。哦,这几个孩子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来皇城逃荒的。说是要报答我们的救命之恩,一路跟了过来。可怜见的,这大冷的天,衣服都没件像样的……”
傅凌初的耳朵“嗡嗡”作响。她已经对左左的天真感到绝望了。她的萝卜!她的外快!她给呆子买杏仁补脑的银子飞走了呀……
“衣服。”
风权卿从马车中探出脑袋,手里还拎着一个小包袱。那包袱是傅凌初亲手打包的,里面装着他的衣服。见他伸直了手臂,将包袱递给那群衣衫褴褛的少年们。傅凌初忍不住伸手将包袱拦截了下来。
“你的衣服太大,他们穿不了。算了,有你们这么败家的家人,算我倒了十八辈子的霉……不就多几张嘴么,我养得起!”
她心痛地咬唇,这些小屁孩才多大啊?看着瘦不拉几,正是要长身体的时候,估计会吃很多吧!呜呜,她好可怜,为这一家子人操碎了心哪!
“左左,你带他们下去换件衣服。何管家你帮我陪着王爷,我要与白毅……恩,出去一趟。”
傅凌初一说要出去,风权卿就立刻黏了上来。她伸手去掐他的脸蛋,在他耳边小声嘀咕:
“在家等我回来。”
风权卿乖乖地点头。
“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不要轻易地对着旁人笑,知道吗?”
风权卿愣了愣,黑亮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她。傅凌初从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全然一副含羞带怯的小媳妇样。她咳嗽了一声又问了一遍,才得到风权卿的点头回应。
他的眼睛是那么明亮透彻,仿佛能一眼看穿她的灵魂。傅凌初莫名地有些心虚,刚才那眼神真是属于呆子的吗?还是那本来就是风权卿该有的样子。
傅凌初心思沉重,看来在别庄的几日治疗出现了效果。泡温泉在治疗某些慢性病和养生保健方面尤其独到的作用,往往优于某些药物治疗。而呆子那几日又是泡澡又是游泳的,不仅促进了血液循环,还松弛了肌肉韧带与温泉水中的物质得到了有效转换。加上她有意让他锻炼身体,做回聪明的风权卿,可以说是指日可待。但这并不是她的初衷,她并不想让风权卿变聪明。他说过现在的他很幸福,很快乐。她需要做的就是陪在他身边。
可是,他原本不是傻子,他中的毒已经压迫了他的脑神经。若是继续放任不管,他很可能会失控,会发疯,会性情大变!
“呆子,等我回来。”
在转身离去的那一刹那,傅凌初感觉自己的心狠狠地抽了一下。她垂眸,注视这被风权卿紧紧握住的手,差点就流下泪来。
“娘子,记得回家的路吗?”
风权卿的声音软软糯糯,带着孩童才有的无知,却声声敲打着她的心脏。
“记得。”
傅凌初不敢回头,挣开他的手,温柔回道:
“相公,等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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