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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宵夜

大街上有灯,但小巷没有。走几步再折入某条巷子,两人的脚步轻盈,似乎一点都没有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脚步轻浮,成了醉汉。他们清醒,不用冷风灌入领子,就足以让他们明白,放松过后,需适度紧张。江湖人,都差不多的,在刀尖上跳舞,谁人只会一直潇洒,而没有他的烦恼呢?

大胡子的烦恼暂时被抛在一边。深夜了,两人即将被小巷里的黑暗吞没之前,一人拦在了他们面前,他如一支标枪,此二人要通过,势必要这人让一让的。

那人沉默着,冷视着,就是没有开声,他像是在这个位置,等待好久了罢。

大胡子跟他身后的后生同时止步,前者眯着眼问道:“阁下何人,深夜等候在此,不会是要请老子痛饮一番吧?”

“要你命的人。”不起眼的角色说出来的话,很能让人失笑,至少大胡子笑了。

“哈哈哈,好,这些年还没有人敢在我面前说如此硬气的话。来吧,让老子成全你。”话说得有些自傲,但大胡子没有自满,也没有轻视面前的人,他的兵器随着这句话抽了出来,身后的公子哥让在一边,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他没有亮兵器。

那人没有再说话,因为他已如幽灵般飘了过来,他的速度很快,这样的攻击之下,一般人反应不过来的。

大胡子自然不是普通人,他抽出兵器的同时,就已经戒备好了。混江湖的,当面对敌人,如果不提起十二分精神,反而吊儿郎当大意轻敌,那么,这样的人是混不长久的。不是被人杀掉,就是被人吃掉。

在折腾了许久,大胡子的动作像是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幽灵飘过来,大胡子迎了上去,按照此人一贯的风格,总喜欢大开大合解决掉对手。只见大胡子一刀劈出,落点瞄准了来人的左肩膀,其刀去势很急,而且带动了小巷里的空气,这一刻刀锋劈开空气,有如轻易割开一板豆腐,若敌手继续他的攻击,就会被大刀砍在肩膀,乃至于被会变招的大胡子砍断脖子。

战斗开始了,两人没有接触到一起,因为来人身形一歪,大胡子的刀落空,而他自己的攻击也没能落到大胡子身上。

这既是试探,也是包含杀机的实招,因为若有一方速度跟不上,就很可能在第一次交手,判定了胜负。当然,大胡子功夫不错,守在巷子里的那人,武艺也不低。如此你来我往,双方交手好几个回合,两人从攻杀当中忽然停了下来,转成了对峙。

大胡子在酝酿气势,要杀他的那人也在寻找破绽,准备行雷霆一击。

夜深了,街角巷口基本上见不到人,所以两人的战斗,暂时未能引来别人的注意。公子哥好整以暇,因为他发现除了这个不要命的家伙之外,附近是没有此人的同伴的。大胡子加上他,面对此人,他一点都不慌张。刚才的试探,叫公子哥看出来了,若双方都在有保留实力的情况下,相对而言,大胡子还是占据优势的,公子哥是大胡子的朋友,他了解大胡子。

静默了好几个呼吸,大胡子率先发难。刚刚的试探让他发现,对手不像是深不可测的人,起码他可以判断出,此人的水平不会比他高,甚至要低一两分,因此他才有信心,抢攻一次。他希望这一下能赚取对方的破绽,那么他的后续杀招就能跟上来,换得优势。

这不是在切磋,这是在拼斗,所以大胡子没有容情。

风声呼呼,来自大胡子手上大刀的舞动,是其人刀法的凌厉,可轻易杀伤敌人。

身法诡异,灵动如飘絮,是瘦小人的犀利处,也难以被刀锋捕捉到。

小巷内的第三人将手伸进袋子里,他取出的只是一颗未吃过的花生,冷眼观看面前的战斗,他还有闲情吃一颗花生米,实在够安逸的。

大胡子使出了他的常规手段,耍起了不大好看,但实用的刀法,他的对手却不像那位后生所想那样,不堪一击,他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是以两人缠斗在一起,一时居然不能分出胜负。

大胡子叫杨宝,在淮西一带颇有点名气,其人的身手不弱,江湖人称杨三刀,说的就是杨宝的刀法不一般,好些成名的好汉曾折在他的手里,成就了他杨宝的名气。而公子哥打扮的,穿白衣那后生,唤做王白衣,常人所见,他一年四季都是穿白色衣服的,跟杨宝关系莫逆,身手也相当不错。

今晚不知名的角色能在杨宝这样的好手刀下坚持了二三十个回合,若有知**在此的话,肯定得对此人高看一眼,因为杨宝大开大合的刀法之下,前面的那几招是最为危险最具备杀伤力的,江湖人称之为杨三刀,这个称号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杨宝心底暗暗吃惊,他不是没有仇家,而且他清楚,自己这些年混江湖,有帮助过别人,更有得罪过人,但一见面就说要取自己性命的,在他想来,是不曾有过的。他不明白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对方居然挑在这种时候跟自己过不去。

二三十个回合之后使得杨宝明白,对手不像是他所猜想那样容易解决。刚刚还自以为占据的一点优势,在对方绵密的攻防之中,几乎要丧失掉了。但杨宝的信心仍足,因为对方只有一人,而自己的好朋友王白衣就在身边,必要的时候,他会出手,这样想来,自己应该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这不是堂堂正正的切磋,这是你死我活的战斗,所以杨宝不会有那种迂腐之人的想法,认为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解决对手,而不希望王白衣插手。这种想法是危险的,混江湖,在一般的情况下道义有其用处,当生死关头,为了保命,加入自己的好友,救下自己一命,甚至击败对方,本就是无可厚非的,这就是朋友的力量。

他杨宝不是一个人,当若干次砍杀都不能放倒这个难缠的对手,杨宝的气力开始衰落了,这是自然的,不要说在折腾了许久,就平常所见武林人士之间的战斗,除非是非常厉害的高手,才可以避免短时间的出手之后,气力不会衰减。

说起来,杨宝尽管有些名气,他其实不过是二流的高手,他的气力,他的内力不可能如滔滔江水,挥发不完的。人战斗,人拼杀,总是会感觉到累的。

杨宝暗暗咬牙,他用力逼退对手,便往后退了好几步,一直退到王白衣的身边,以暂时脱离战斗的圈子。

那人不知是不是也感到累了,虽说是为了杀杨宝而来,杨宝退走的时候,他居然没有追赶上去,这颇不合常理。他也停了下来,只是微微喘着气,可想而知,刚才的战斗,同样耗费了其人不少的体力。

“阁下何人,身手不错嘛。”杨宝笑道,“不过,再好的身手,今晚也别想活着离开。”他示意王白衣可以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同伴的花生已经吃完,自己一时解决不了对手,两人同时出击,是效率最高也是最好的办法。

“这句话我对你们说才是。”那人冷笑一声,接着是一声口哨,他的身后就冒出了好几个同样装扮的人。黑夜黑衣,都是陌生面孔,这几人的剑都拔了出来,给予对面的杨宝二人足够的压迫感,这或是杀气。

杨宝和王白衣对视一眼,后者哈哈一笑,便扔出了一样物事,只见小巷里的空气忽然炸开了,白烟弥漫,顿时见不到对面的人影。

“无耻!”不知是谁人大骂一声,但这样的大骂,激怒不了杨宝以及王白衣,他们二人早就趁着白烟出来之时,逃离了此地。

杨宝的对手不弱,当他们的对手多了三五帮手,是傻子才会留下跟这几人硬拼,所以杨宝和王白衣溜走,自是纯熟了的伎俩。这便是懂得进退的江湖人,保命的基本手段之一,打不过,难道逃也逃不了吗?

黑衣人大怒,他们的追赶很显然是徒劳无功的,跑得比兔子快的杨宝二人,自不会候等着他们,大侠报仇,三年未晚,杨大侠跟王大侠已如黄鹤,已如煮熟的鸭子,飞入了金陵城的某个地方,深夜里,谁人能将他们找出来呢?

“追!”黑衣人找准了一个方向,他们如猎狗般窜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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