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敢说这本书写得如何如何好,但自觉还算对得起看了几年书的人,如果能顺利写完本书,我个人觉得在所有都市书中,应该是能令人回味许久的作品。
当然本身也属于激情型的打字人,很多时候都受情绪控制,所以个别章节观感也许有些差距。
不过还是那句话,尽力尽力。
只求写给懂的人!
你们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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