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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再不先下手为强,老婆就要被撬了!

白雪纷落的苍茫人间,沥青公路上前几日的积雪尚未消融尽就被今天的新雪再次覆盖。

接憧相连的高楼大厦重裹银装,路边的紫薇花树被风雪折断了树梢,两树红艳艳的火色茶花突兀地盛放在枯树丛里,等待白雪落蕊,红白相映。

靳九重带我爬上离酒店颇有一段距离的湖边两层古式亭阁房顶上,怕我冷,还特意把自己身上的兔毛大氅解下,送给我保暖。

大氅里还余留着他身上的暖洋温度,他细心帮我系好大氅的衣带,将我裹严实了,顺手拂去我发间细碎小雪花,整整白色衬衣的袖口,靠近我给我挡风,陪我说话:

“当年在蛇山,每逢下雪咱俩就是这么坐在一起看风景的,那时你畏冷,怀里总是揣着个汤婆子,身上恨不得裹上几十件厚衣裙,总是看不到半个小时就开始对我的尾巴下手。

你说你想有一件狐狸毛披风,我听得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那时,真害怕这话传到墨玄霄那个变态耳朵里,他下一秒就要把我抓过去活剥皮毛给你做披风了。

呵,不过既然你想要,我虽舍不得把自己的皮毛剥掉送给你,但我可以去剥别的狐狸,帮你满足这个心愿

我是个混血杂毛狐狸,狐族不认我,那我杀狐,就不算残害同族。

蛇族虽说也瞧不起我,但我终归是在蛇族长大的,蛇族养育了我几千年,且,承认我是蛇族的一员。

所以不管怎么说,在我的身份没有暴露前,蛇族仍是我的族落,墨玄霄他们才是我真正的族人。

你可能不知道,那夜我跑到隔壁山头咬死了十二只皮毛软和,毛发保养极好的纯种白狐,我把它们的皮拽了去,把它们的尸体抛进了通往山下的水沟里。

我连夜赶回自己的府邸,让手下那些针线功夫特别好的蛇女把狐皮缝制成女孩子喜欢的大氅样式。

我还挑了几枚月光石与珍珠缀在上面,我亲自监督那些蛇女把狐皮大氅做得完美无暇,整整一天一夜,我熬得眼都花了,做好以后我第一时间就是想着拿大氅去找你邀功,可”

他失意笑笑,眼底水光微漾,无限感慨地叹息:

“我爬窗子去找你的时候,却,看见墨玄霄拿起一件火红狐裘披在了你身上,你看起来,很开心,很喜欢。

你用指腹小心翼翼抚摸柔软狐裘的样子,爱不释手,你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盛满欢笑

彼时我才恍然醒悟,对啊,你虽然日常穿得朴素,可你还是更喜欢热烈的红色。

那火红狐裘披在你身上,才能更衬得你明艳动人,与雪色相比,你披红色,更加好看。

我怀里的那件雪狐裘在墨玄霄红狐裘面前,显得黯然失色那次墨玄霄是真的打击到我了,我蹲在窗外,看着他将你温柔地拥入怀中

哈,那时候我很嫉妒,我就在想,为什么此时此刻抱着你的人不能是我,我到底哪里不如墨玄霄。”

抬手给我顺了顺狐裘上的毛,他眸中浮起点点零碎的光,勾起唇角接着自顾自说下去:

“直到看见墨玄霄出征前将王宫大印交给你,我才认清我与墨玄霄之间的差距。

墨玄霄此人明面上看着冰冷不近人情,成天板着一张脸,不是在训人就是在吓唬人,修理人的手段要多丰富有多丰富。

连他爹在时提拔上去的几位族中老东西有一阵子提起他的名字都闻风丧胆,吓得恨不得立时找个地缝钻进去藏起来不被他发现。

他是我们蛇族,有史以来最有能力且最得人心的一位蛇王,在外不苟言笑,寡情少欲。

可也就只有在绾绾你的身边,他才会敛下一身噬人的冰寒,像个普通人一样,肆无忌惮的放纵你,保护你,宠溺你,才像个有七情六欲的正常男人。

说起来,我也是跟在你身边以后才发现,他原来也有两幅面孔,人前,是威严肃色傲睨万物的帝王,人后,是柔肠百转温润端方的君子夫君,简直,天差地别

他向来运筹帷幄料事如神且事事皆是深思熟虑后才做决断,王宫大印这种重要东西,他连最近亲的帝师都不曾托付,却能不假思索的把东西塞进你手里。

他想在自己离开后,给你王宫最尊贵的权利,尽他所能的给你最稳妥的保障,他信你,所以不怕你拿走大印背叛蛇族,他爱你,所以连大印这种东西,都能送给你当护身符。

从他把东西交给你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向你证明了,你在他心中,比权势地位重要,比任何人都重要。

也是因为这一点,当初在你被王宫那些老东西逼得退无可退时,我才一个劲地想将你送到他的身边,他比我有能力,比我法力高强,只有他才能保护好你。

只要你能活下来,哪怕让我亲手将喜欢的女人推入别人怀抱,我也无怨无悔”

我坐在阁楼屋顶上抱缩成一团,安静听他讲这些往事,低头看见雪狐大氅上缀着的月光石和正圆珍珠,隐约猜测道:

“这不会就是你当年做成的那件狐皮披风吧”

他挑眉沾沾自喜:“时隔百年,这披风还是披在了你身上,看来该是你的迟早都会穿在你身上。”

我乖乖往厚重狐氅里缩了缩,昂头看着飞扬的雪花推测道:

“上辈子我应该是拿你当做很好很好的朋友,要不然你也不会对我这么仗义。还为我丢了一条尾巴。”

“我早就说过,我有九条命,就算失去一条尾巴,我还有八条尾巴在,还能以命换命救你八次。”

他屈膝坐在漆黑的瓦片上,一身衬衣西裤衬得整个人都有种斯文稳重的气质,的确符合大家族教养出来的世家子弟形象。

我歪头看着他的俊朗面容幽深眸眼,好奇问他:“狐狸,你当年是也死了吗”

他抬手放在冰冷瓦棱上,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黑瓦边缘,放眼看向平静安逸的湖面,点头:

“嗯,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没了气息,你全身都是血,浑身上下都是刺目的鞭痕,你泡在血泊中,我拼命砸开结界跑到你身边,抱起你,想要用自己的一条命来换你活下去,可

我换不了,我留不住你,只能眼睁睁看着你在我眼前化作红光散去

你死后,他们连你的尸体都不肯给我留,我捡起你掉在地上蝴蝶发簪,带着你的遗物从此四处逃亡,最后,还是被蛇王宫遣来追杀我的人逼死在了法阵内。

他们重创了我的元神,对我下了死手,是铁了心不肯让我活,只可惜,天不绝我,我在走投无路时元神稀里糊涂附在了一朵雪莲上,这才有现在的我。

神仙的死亡与凡人的死亡意义不同,凡人肉身死去灵魂会前往冥界投胎,入了冥界,就意味着这个人已经彻底从世上除名了,而神仙只要元神不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我的元神藏在凡人壳子里,这些年来非但没有因旧伤而消散,反而修补完整了九成,就算没有灵狐的肉身,我也还能以元神形态化出原形,除了某些方面上不太方便,其他并无影响

哎对了,你如果嫌我现在的原形有杂毛不太好看,我可以去找只死掉的纯白狐狸尸体,将它的肉身占为己有

只是狐狸真身一旦改变,我的相貌可能也会与现在有所不同,到时候可以看你喜欢,我多找几只。”

“行了你还是别乱折腾。”

我拽了把他的袖子赶紧打消他这离谱的想法,双腿伸开放在屋顶上,惬意地动了动:

“我觉得你现在的样子,无论是原形还是真身都挺好看的尤其是这双吊梢狐狸眼,妖冶,勾人,太祸害众生了”

“可我,终归只是个杂毛狐狸。狐族以双色毛发为荣,可却以杂毛为耻。”

“双色狐狸和杂毛狐狸有什么不同么”我不理解地问他。

他仰头看天,和我耐心科普:

“双色狐狸一般是本族混血,比如白狐与青狐的后代,紫狐与红狐的后代,这些狐狸的原形本体一般都是身上异色呈块状。

就像白狐与青狐结合而生的小狐,可能腰腹四肢都是白色,只有四爪和耳朵是青色,也可能会是条青狐,但耳朵和四爪尖尖皆是白色。

总之不会像我,本是白狐,但身上紫毛分散凌乱,背上不是纯色,而是白毛里混杂着异色,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狐族可是个特别注重形象颜值的族落,长得越漂亮的狐狸,在族中越受欢迎,越被追捧,是最高贵的存在。

而杂毛狐狸乃是本族与异族结合所诞下的后代,异族父亲修为越低,杂毛的颜色越难看

我的外公是条魔族头狼,所以我母亲一出生,就是条白紫掺杂的杂毛九尾狐,我母亲的狐狸皮可比我丑多了,乱糟糟的,颜色也比较暗沉。

因此外婆一死,母亲就被青丘的死狐狸们赶出了族落。

后来母亲因缘巧合闯进了蛇族领地,遇见了我那个老不死的爹

我爹身份特殊,蛇族之前又与青丘狐族有仇,我娘为了留在爹身边,就冒充蛇族仙子随我爹回了灵蛇山。

亏得我家那个老不死修为高,道行深厚,所以我出生后杂毛相比母亲,少了十之八九。

这身狐狸皮才勉强能入你的眼。”

“什么勉强,我倒是觉得你的真身挺可爱纯白色的狐狸已经不稀罕了,你这种有点紫色毛毛的才好看”

我故意开着玩笑安慰他:“你这样式的狐狸要是送去动物园,那肯定会成为最受欢迎的园宝吉祥物,动物的眼光和人类不同,有点杂色才够奇特。

你要是现真身往大街上一走,不到半天,你就是整个云州最靓的仔,热搜上全都是你靳九重的大名

你说不准就能一炮而红进军演艺圈,到时还能给我们梦海娱乐当个台柱子”

他被我逗笑,傲娇地抬起下巴:

“你做梦去吧,我的真身可不是谁都有资格瞧到的在我们妖仙界,现真身那是示弱的表现,很丢人的。”

“那你刚才还拖着八条尾巴就翻上了我的窗户”

他上挑的狐狸眼里晃着几分明媚笑意,还挺自豪地哼了声,得意道:

“还不是因为,你喜欢看我的真身,不管是上辈子也好还是这辈子也罢,你每回看见我化成原形去找你,都两眼放光恨不得上来揉几下。”

我不太好意思地嘿嘿一笑:

“我对毛茸茸的小动物没有抵抗力嘛,更何况你真身的狐狸毛,又软又蓬松,看起来就手感超好”

我话说完,他竟突然欺身逼近我。

高我一头的身影压在我的头顶,一手撑在我的腰后,勾人的吊梢狐狸眼底涌动着诡异的光,唇角带笑。

见我呆住又刻意低头,垂眼深深凝望着我,离我太近,温热的呼吸与我的吐息丝丝交缠,凑近的姿势颇为暧昧,一脸不怀好意地浅声问我:

“那,小野猫,我和墨玄霄的真身相比谁的更好看。”

他一笑,眼角那颗泪痣更衬得他这张本就妖冶俊美的容颜惊艳绝色、摄人心魄

我陡然愣住,呆呆地梗着脖子瞧他,心跳不觉加速了一丢丢,但仅是因为被他突然的亲近吓到了,他的绝世美颜确实杀伤力很大,可,也就只能让我沉沦个一两秒。

毕竟不得不承认,妖艳款的他,和清风霁月的玄霄,我还是更喜欢玄霄那个类型

我镇定地伸手推开他,没良心地浇他一头凉水:

“你这不废话吗,当然是我家玄霄真身好看啊我家玄霄的尾巴光泽熠熠,像蓝色的星星一样,甩出去就是一片星海

我家玄霄不但尾巴好看,化成人的样子也十分合我胃口

你不知道,四百年前在大兴朝,我家玄霄可是举国皆知的第一谪仙,他穿上那件缀蓝宝石的白色衣袍,长发如水,青丝过腰,只消简单往那一站,巷子口的狗都能被他迷得七荤八素分不清北

只是现在他极少再那样打扮了,从前他是堕入尘世的谪仙,现在他是真仙人,我家玄霄虽然不是圆毛动物,也没有你真身可爱,可我就喜欢摸他尾巴,手感是真的超好”

他眼睛里刚凝聚起来的一团热烈火焰瞬间萎靡破碎了下去,脸色变了变,不甘心地坐好身子,攥住双拳:

“绾绾上辈子我已经将你让给他一次过了,这辈子我想再争取一次

就算老天爷不公平,总让他先我一步找到你,我也不想放弃。

绾绾,百年时间你变了,他也会变,百年前他的确做得很好,让我无话可说,可百年后他猜忌你欺负你,上次甚至逼得你差点醒不过来

你的前世和你的今生心性根本不相同,他喜欢的是你的上辈子,上辈子你乖巧听话,性情懦弱。

可这辈子不一样了,这辈子你独立有自己的想法,你不会再甘心做他豢养的笼中鸟,他也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毫无保留的爱一个人。

你们其实都被上辈子的自己给伤到了,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灵均圣女。

那个女人若是知道你的存在,她还会放任你俩安安稳稳过日子吗

绾绾,灵均在一天,你们就休想太平一天,而他根本不可能为了你而舍弃灵均。

你知道么,蛇族禁地最近几百年都不安生,蛇族的情况越来越危险。

这百年来那些老东西一直在给墨玄霄施压,甚至有人还清楚明白的威胁墨玄霄,只有墨玄霄尽快与灵均圣女联姻,蛇族的劫难才会化解

绾绾,你还是太天真了,与整个蛇族安危相比,你觉得他还会坚定执着与你的这段婚姻,而将自己的万千子民弃之不顾吗”

与整个蛇族的安危相比听起来确实不太好选择。

我默默抓紧身上的狐皮大氅,保持镇定地说:

“你们神仙的事我不懂,但,我相信玄霄,至少在他没有真的为了一些事迫不得已抛弃我之前,我都是相信他的。”

“我说了这么多你为什么就是不肯仔细为自己考虑一下,绾绾,我究竟哪里不如他,你真的就非他不可吗”

死狐狸有点发癫,精神失常,攥住我的手腕眼角泛红,压抑着眼底不甘的情绪哽了嗓音:“我也可以为了你去死,死多少次,都没关系。”

我无可奈何地把手腕拽回来,冷酷无情道:“狐狸,喜欢一个人,不是要用为她去死来证明对她的感情有些情,不可以强求的。”

他被我的话扎透了心,愣了几秒,才苦笑着道:“我也知道不可以强求感情这种事还真是晚了一步就错过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