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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狩猎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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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捕兽夹从地上猛的弹跳起来,夹住了公牛的一个前蹄。剧烈的疼痛让公牛发出了一声惨叫,步伐也为之一乱。

这一战自己赢了,自己就有权享用猎物。如果是大黑猪赢了,它同样可以拱食自己的尸体血肉。对于自然界中的猎手与猎物来说不存在打架的概念,每一次战斗都是生死相搏。它们如此不顾生死绝不是为了找刺激,都是为了生存下去。

习惯了和野兽生死相搏的钟欢此时已经有信心离开万兽蛊去面对那群来找自己报仇的混混了。如果那群混混还在屋里等他的话,钟欢会选择用弩箭射穿混混头的喉咙,然后用狩猎匕首杀出一条血路,能砍死几个是几个。因为猎手和猎物之间就是这种你死我活的关系。怜悯和手下留情是活着的胜利者才有的特权。

面对近在咫尺的公牛,钟欢没有慌乱,而是再次扣动弩机,发射出一支弩箭。狭路相逢勇者胜,钟欢必须在公牛近身之前,为自己创造出更大的优势才有机会获胜。否则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死亡。

既然捕猎对提升武功有好处,钟欢自然要继续捕猎提高自己。从捕猎中他领悟到的另一个道理就是弱肉强食。猎手与猎物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只要猎物够强也能变为猎手。

刚才这一箭是钟欢最后的机会,不论射中与否,他都来不及再射出一箭了。于是钟欢果断的收弩换刀,将狩猎匕首拔了出来。此时他很后悔自己没有准备一件标枪之类的长兵器,这意味着一旦弓弩失效,他就必须和万兽蛊中的巨型动物进行贴身肉搏了。

钟欢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刺中了公牛的心脏,总之十几刀后,土黄色的公牛就被染成了血红色,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钟欢觉得纪念大黑猪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它教给自己的东西记在心里,把它的肉装在肚子里,这样它的生命和死亡才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自己作为猎人捕食猎物很正常,杀死猎物之后埋葬抛弃才是罪过。

钟欢敢肯定这牛角如果刺入自己的体内绝对比管叉厉害,而拼了命的公牛也绝对比那些街头混混还要狠。所以他半点都不敢大意,左躲右闪与公牛周旋,若无十分把握,就绝不出刀。

一刀、两刀、三刀……钟欢选择的出刀部位都在公牛的背部靠前的位置。因为他看斗牛士与公牛搏斗时也是刺击这个位置,据说这里是公牛的神经中枢和心脏。

公牛的肉钟欢当然也不会浪费。一吨重的公牛被钟欢肢解放进了储物殿。最嫩的牛里脊被他煎成了牛排,大吃了一顿。

又有一个捕兽夹被公牛踏中弹了起来,夹在了公牛另一只前蹄上。这只捕兽夹起到的作用似乎大一些,双蹄受伤的公牛被捕兽夹上的铁链拉了一下,步伐一阵踉跄慢了下来。可是最终捕兽夹还是没能控制住公牛前进,钉在地里的固定钢钉又被公牛拽了出来。

弩箭这次射的很正,插进了公牛的鼻梁,疼得它发出一声哞叫。只可惜这并不是钟欢瞄准的部位,他本来是想射公牛的眼睛,只是跑动中的公牛眼睛太难射中了。

“嗖~”

随着战斗经验的一次次增加,钟欢内心的勇气和战斗技巧也在不断提高。虽然他这半个多月没有练拳,但是狩猎的磨练却让他的功夫有了质的飞跃,拳脚之间已然有杀气隐现,而这种杀气和杀意是平时再如何苦练也练不出来的。

与大黑猪这一战,钟欢所体会到的不光是生死相搏的感觉,还有自然界的至理。那就是猎手捕食猎物天经地义,猎物拼命反抗同样无可厚非。

“咔嗒~嗖~”

“哞~~~”

虽然捕兽夹没能拉住前冲的公牛,可是也起到了一定作用,让公牛前冲的四蹄为之一缓。钟欢抓住机会再次射出一支弩箭,正中公牛的后颈。只不过这支箭的作用依然不大。

正如钟欢之前预料的一样,这头一吨重的黄色公牛果然有着比大黑猪更强的防御力和生命力。弩箭即便准确的钉在了它的脖子上,但是却没有射穿它脖子上那厚实的牛皮和结实的肌肉,自然也就没伤到动脉、气管之类的要害。

假如公牛之前没有受伤,钟欢肯定是躲不过它疯狂顶撞的牛角。但是前蹄被捕兽夹打的皮开肉绽露出腿骨,身上还钉着三支弩箭的公牛却没有平时那么灵活。钟欢总是能在千钧一发之际闪开牛角,让它无功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