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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就给我一“破”酒壶

“算!”

可是,杜威的态度却让老酒疯子非常感动,当杜威看到这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老酒疯子时,他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厌恶,反倒是心生兴趣,并开口就出考题,考这老酒疯子的学识。

听到自己苦心救人,可是得到的赏赐,却也只是一个随身酒壶和十坛子好久,这老酒疯子到底还是非常失望的。

“慢着!尔等不听我的命令,而擅自行动,是为何故?”

“公子客气了,其实不用这么麻烦,老夫学的医术是可以治疗多种疑难杂症的,所以,不管是外伤还是内疾,老夫都可以尽到一点微薄之力,而说道外伤,在老夫看来公子的右手手臂就有明显的跌伤痕迹啊!”

这陈勇杰说着,其犀利的目光已经锁定了杜威手臂受伤的部位,而陈勇杰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话,也让杜威心生敬畏,因为,他的手臂已经受伤多日了,府上的大夫说过,只需服用些汤药,并用特制的膏药贴服,不出半月即可康复。

而每次做梦梦到这里的时候,杜威就醒来了,所以,对于杜威来说,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噩梦!

“i‘mreallygdtoseeyou,brother.!”(见到你真的非常高兴,兄弟!)

“啊!既然如此,陈先生可有妙计嘛!”

因为,这把酒壶可不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酒壶,而是一把纯银打造的酒壶,虽然用来打造酒壶的银两并不是很多,可是光是镶嵌在酒壶上面的各色宝石就有九九八十一颗,而那颗被打造成酒壶壶嘴的大珍珠,更是如同美人的眼睛,在炙热的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

“哦,你说这伤,这不过就是小伤而已,我已经命令府上的医生处理过了,再过些时日就可以痊愈了!”

“mynameischengyongjie.”(我的名字叫陈勇杰)

而复杂的英语口语杜威也不是不会,只是,时间紧迫,所以,杜威就省略了这个环节……

他的脸上很快浮现出一个,这官二代也不是什么豪爽之人的表情。

不过,杜威算是认准了这个赤脚医生的外语知识,因为在明代,很多人是一辈子没怎么出过远门的,他们会说几种方言就不错了,而这位赤脚医生竟然能够用简单的英语口语和杜威对答如流,足见对方的水平。

“陈先生这十坛子好酒我等就给您存在府上了,您随时都可以享用,而这个酒壶,是少爷的心爱之物,如今它是你的了,你可要好好保管啊!”

杜威见状并没有大吼大叫,只是轻声训斥道,便足以达到不怒而威的效果,那十几个冲锋上来的军士听闻此言,便“顿作鸟兽散了”。

这手臂的伤痛是杜威之前练习举重训练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在刚受伤的那几天,杜威曾经被这要命的伤痛折磨的整夜整夜睡不好觉,虽然他强忍着没有骂出声来,但却还是做了无数个噩梦,曾经有一次,杜威竟然梦见自己回到了现代,原来他没有死,但是,他所在的那家公司,却在其出车祸之后破产了,而住院所需的医药费也花光了杜威所有的积蓄。

“what‘syourname?”(你叫什么名字?)

而现在杜威的右手手臂虽然还是隐隐作痛,但是,比起刚刚受伤那会儿已经好了很多。

和刘建云一样,老酒鬼也是一个怀才不遇的人,不过在这么个干什么都看出身的年代,一个怀才不遇的神医,总好过一个怀才不遇的木匠,作为医生,最起码还有口好饭吃,因为天要下雨,人要得病,这房子烂了不修,不会死人,顶多住宿条件艰苦一点,但是,得病了不看病则必死无疑,所以,靠着一手妙手回春的手艺,这老酒鬼即便穷游五湖四海也不愁酒肉,这可比他那靠做木匠活,有一顿没一顿的老伙计刘建云强很多了。

因此,老酒疯子这次和老乡一起混到杜威府上的目的是非常简单的,无非就是混口好酒,吃口好菜,如果能够趁机顺上一壶好酒的话,那就更好了!

“哦!有点意思,我本以为这刘建云作为能人,只是在制造上工艺了得,没想到他还认识这样的能人,不过既然是能人总给有些怪才,那就让我来考他一下吧!”

“陈先生,果然是神人也,现在晚辈的胳膊肘已经恢复如初了!真是感谢感谢!而作为谢礼,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府上的统领医官了,还有王军头,将我房中的那个酒壶和存放在库中的十坛子好久赏给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