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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丝奇道:“有人偷肉?还只偷一半?”
疯狂了差不多一夜,到中午的时候,唐海终于醒了。
萝丝只感觉到下方一空,唐海撤走了,她趴着落到了床铺上,紧接着就感觉身子一沉……
早上的男人果然经不起这个!
既然鳄龟是这情况,那赤兔不用说了!
那一天天气很好,唐海第一次见到千代。
“优点还是挺大的,起码长得很好,在你们一群人里。”
甜酒在补身子的方面可以当花雕、女儿红之类的黄酒用,所以很多地方的孕妇生产后,就会喝甜酒鸡蛋羹。
昨晚母老虎一样大爆发的萝丝,这会儿小猫咪一样枕着唐海的胳膊,白嫩生生的小手按在唐海晒得黑乎乎的胸膛上。
“不过我完全没发现当时的我身上有任何优点啊!”
“说说她吧,到底怎么回事?从你们认识开始说起。”
“我想我知道是谁干的了……”唐海眯起了眼睛,“野猫!只有野猫才有这种灵巧的身手!悄无声息的偷肉!而且它也带走不了太多!”
就当请附近森林里的小伙伴吃一顿吧!
唐海翻了翻冰箱,还有一条红色金眼鲷!这是昨晚唐海做菜到半被一群人拉出去吃东西,剩下来的。
唐海也不好意思再睡,也跟着起来了。
唐海神色很惊讶!
“这……”
“怎么了?”萝丝闻声也过来了。
半分钟后,唐海在一丛草丛里发现同样喝醉了的赤兔倒地上,要不是看它碗口大的蹄子不时踢两下空气,唐海肯定以为它已经挂掉了!
把头切下来,看了一下比硬币还大许多的超大眼睛,还没浑浊,说明肉质还是属于第一级别。要是到第二级别的话,就不好吃了,市场上卖价也要砍一大半。
那天唐海想要给大家留一个好印象,难得的去剪了个头发,也弄来了一些还可以的旧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着。
唐海又踮起脚尖,拿出了一罐甜酒。
“哈哈!不过好消息是你自己把这优点给毁了,看你现在,就和吉姆的亲兄弟似的!”萝丝突然笑了起来。
萝丝这会儿终于明白了过来,原来是千代喜欢唐海,估计就和吉姆看好她一样,彼得和比尔之类的人,都挺看好千代的,这群人都是理想主义者,也不觉得唐海没钱有什么问题,难怪昨天他们表现得那么古怪……
同水准的梅泽由香里嫁得那么好,唐海脑子随便一想,也就没动什么心思。他经常连第二天的饭钱都不知道哪里找,那时候的他就有很清楚的意识,喜欢有时候就是一种伤害。
不过有赤兔和鳄龟在,它们不可能来蹭吃的才对啊!
“和你交往才是疯了!我就是要榨干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白丝萝莉控!”
唐海觉得自己夜里贪欢,有点‘亏损’,就把这一罐甜酒也倒进了大锅里。
唐海在餐馆最讨厌就是做这个,每次几大锅的配制、熬酱,用三天就用完了。不过他只做来给自己吃的话,就会做得很开心。
“噢,雪特,我的鱼肉呢!”回来的唐海在厨房惊声道。
‘做个水煮鱼吧?’
有响动,两人同时看向窗外,就看到一只火红色的大狐狸叼着一片鱼肉,也正好看过来。
唐海苦笑,这真是无妄之灾啊!
不过仔细想来,千代好像经常帮忙做吃的,唐海还以为这是因为自己也是亚裔的缘故,让她感觉到了亲切,还有千代时常会说唐海的饭菜有家乡的味道,上次帮做蛤蜊,说了什么蛤蜊就像是日本女孩,两扇蛤蜊壳只有是一对的,才能合上。彼得和比尔有什么要通知唐海,也经常让千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