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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了电话,林欣在椅子上呆坐了几分钟,决定一个人出去逛逛。出了门,她信步朝珍珠路走去。
珍珠路号称服装一条街,是女人爱去的地方,她和苏丹萍经常去逛。
来到一家叫“紫云轩”的服装店前,只见里三层外三层围了许多人,都仰着头朝上面张望,议论纷纷。人群中有女人的哭泣声传出。
一打听得知,是女人的孩子被劫持了。
一位老太太说:“遭天杀的,竟然要害死自己的孩子!虎毒还不食子呢,连畜牲都不如!”
“都是吸粉子闹的。好端端的一个家,硬是活生生被他搞败了。”有人附和道。
一个30多岁的女人一边哭着,一边用嘶哑的嗓子朝上面喊:“你不要伤害我的孩子!”
“那你得答应我的条件!要不然我们同归于尽。”楼上传来一个男人粗野的声音。
听那女人的哭诉和求救的声音,林欣觉得有些耳熟,便朝人群中间挤去。
到里面一看,果然认得,哭诉的女人叫蒋红红,正在和丈夫闹离婚,委托林欣作她的诉讼代理人。
“蒋红红,是谁劫持了你女儿?知道吗?”林欣急切地问。
“姜文军!”
“你丈夫?他为什么要劫持自己的女儿?”
“他不同意离婚。”
林欣心里叹道:都是吸毒害的!蒋红红告诉过她,他们原本也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也有一段曼妙的爱情。姜文军7年前是部队的一名文书。那年,姜文军回故乡休假,陪母亲去市第一医院看病,不期与初中的同学蒋红红邂逅相遇。几经交往,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半年之后,他们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举行了婚礼。转年,一个新的可爱生命便呱呱坠地,她就是蕾蕾,是他们激情的结晶。蕾蕾满3岁那年,姜文军从部队退伍,被安置到红星军在值班时逮着一个小偷。
在押送小偷去派出所的路上,小偷掏出5000块钱塞到姜文军手里,求姜文军高抬贵手放他一码。
姜文军犹豫了一番,最终将灵魂抵押给了魔鬼。此后,他和那个小偷成了哥们,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小偷是个吸毒者,为了把姜文军拉下水,小偷经常给他送香烟,而那些香烟里面却被掺进了海洛因。时间不长,姜文军也变成了一个“瘾君子”。
姜文军每个月的工资不够吸毒,便监守自盗,将贼手伸向顾客。
他目光盯着那些有钱的女顾客,以她们有偷拿商场商品的嫌疑为借口,把她们带到保安值班室进行检查,趁机盗走她们的钱包。
常言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姜文军的盗窃行为被商场保卫科科长偶然从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他十分震惊,又非常气愤,于是报请总经理同意,将姜文军辞退了。
失去了经济来源的姜文军,忍受不了毒瘾的煎熬,便向妻子蒋红红伸手。
蒋红红不给钱,他就把家里的东西拿去卖钱。不到一年时间,家里值钱的东西全被他变卖光了。
蒋红红绝望了,便领着5岁的蕾蕾住回了娘家,并提出和姜文军离婚。
姜文军不同意,多次到蒋红红的娘家吵闹。今天,他提前到幼儿园把蕾蕾接走,以此来要挟蒋红红。
这时,一辆警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至,车还没停稳,徐凯歌和几名队员便从车上跳了下来。
众人见警察到来,自动让开了一条道。
蒋红红仿佛见到了救星,扑通一下跪倒在徐凯歌面前,哭诉道:“警察同志,救救我的女儿!你们救救我的女儿啊!”
徐凯歌一把扶起蒋红红,安慰道:“你别着急,我们一定安全救出你的女儿!”然后又问道,“你知道劫持你女儿的人是谁吗?”
“是我丈夫姜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