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美满的婚姻是两个本来相爱的人日渐讨厌对方。
你竟然能够在共处十五年之后对他说:“我从没爱过你。”
你能够在分手时,一分钱也不给她,并且躲在办公室里避而不见,任由她在外面呼天抢地,还吩咐秘书把她赶走。
你能够跟她说:“我的律师会跟你的律师说。”
我们最恼恨的人,与你喜欢的人结合,然后你终于醒悟,你会日渐恼恨任何一个与你结合的人,如同他们日渐恼恨你一样。
我们有甚么资格结婚呢?</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