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柯说得不错,刚才的非投篮犯规和这才在三分线内的投篮犯规完全是两个概念。
前者只需把进攻时间拨回到十四秒后重新发球就行了,而后者则是需要把对手送上罚球线的。
罗柯看向球场上。
“又是戴余犯规了?”
场上,戴余又在边线的位置朝着裁判张着嘴说着什么话。
当然他背后又有一只手正使劲地把戴余往后方扯动。
“冷静冷静!先别说了,让他罚球就罚呗,现在体能消耗这么大,最多也就来个两罚一中!”
在戴余背后劝阻他冷静下来的又是刘宏。
刘宏担心一下被裁判连吹两次犯规的戴余在心态上会发生失衡的问题,所以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刘宏再次展现了作为队长的责任。
“这瞎子吹了我两次犯规了!上次一个非常的干净的抢断也给我吹成了打手犯规,这次进攻也是……虽然我的确是打到三号的手了,不过我这是先碰到球以后再碰到手的!”
在某些特定的是否需要判罚犯规的规则上,篮球和足球都具有相似之处。
比如在足球比赛中,类似于铲球这样的危险性大的防守动作里就有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定:
不管防守球员的铲球动作有多么的凶狠,只要防守球员倒地后的腿首先碰到的是进攻球员脚下的足球,那么依据规则而言裁判是一定不能判罚防守犯规的。
同理,在篮球比赛中只要防守球员在打到进攻球员手臂时是率先把球盖掉,那么裁判也是不能判罚犯规的。
于是,至少在这次防守回合中,戴余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手是先把三号球员手上的皮球盖掉之后才打到三号的右手的。
可是!令戴余感到异常愤怒的是,这一次防守回合里裁判就像十几秒前那样再一次犯了眼瞎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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