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夫君莫不是摔傻了吧?
她今日出门采买,打扮得清爽利索,腰间别了一把竹扇,头上插一朵路上随手采的兰花,脸上戴着蓝色的面纱,随性中透出几分俏丽,惹眼却不自知。
霍成安拍拍衣袖站起身,冲她缓缓一做礼,端的是风姿俊秀,文采斐然更是张口便来:“小生一见姑娘,忽而兴之所起,不才之人赋诗一首,望姑娘莫怪——”
他清了清嗓子,迷离的双眸透出几分摄人的光彩,仿佛天下光亮齐聚他一身,瞬间成了众人的焦点:“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钟起连忙从楼上跑下来,见他喝醉了酒还不忘酸溜溜得冲小姑娘吟诗,顿时没好气地笑了:“霍兄,从前怎地不见你对哪家姑娘这般殷勤?诗是好诗,就是唐突了佳人,你若醒了酒,怕是要后悔莫及。”
“胡说!美人自然由得人用尽溢美之词,三两句诗根本无法表达姑娘的风采之一二。”霍成安这模样装得傻乎乎的,眼神中却流露出一股精明,他抢过钟起的折扇打开,风流倜傥地摇了片刻,似乎忘了自己应该说什么,见林小夕忽地噗嗤一声笑了,顿时傻了一般,眼巴巴地问:“姑娘可有婚配?看姑娘这般气质出尘,不似凡人,可是哪家的小姐,抑或者……私塾的先生?”
林小夕歪着脑袋瞧他,觉得这位还未正式认识过的夫君很有意思,想了想就没告诉霍成安——我就是你媳妇。
“你是从何得知,我读书的?”她从一开始看到这位夫君出现就觉得奇怪,这般谈话,在外人眼里是在逗姑娘,但林小夕却觉得,他似乎更像是在试探什么。
“小生看姑娘衣着虽朴素,但颜色搭配却独新,想来姑娘定是个爱美且注重生活品质的人,姑娘左手挎篮里面却没有菜而是些粉墨纸笔,想来姑娘定是识文断字之人,再者,这腰间的竹扇,非文雅者不佩,若姑娘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子,霍某当真不信。”
好家伙,这也能被他分析得头头是道,要放现代,不做侦探可惜了哇。
不过这混小子,新婚夜上门退婚,第二天就当街找漂亮姑娘搭讪,原主也不知道是倒了八辈子霉了,竟然嫁了这么一个人,不给他点颜色瞧瞧,她就不是跨时代的扛把子林小夕!
林小夕诽腹,面上却收起笑容摇摇头,转身就要走,耽误了采买回去就赶不上午饭了。
霍成安身子摇晃了一下,执着地追上前:“姑娘,敢问姑娘芳名,不知在下可有幸请姑娘单独一会?”
“你唤我……唐豆便可。”林小夕怀着戏弄他的心思,没有说真名,而是给了他自己的笔名。
她穿越来以后,闲暇时间便写些话本子和故事书赚营生,一个多月的功夫,‘唐豆公子’的大名横空出世,颇有一批书迷,只是没人知道,声名赫赫的唐豆公子,竟然就是懒惰木讷的屠夫之女林小夕。
霍成安神情一顿,心中暗自得意,果真是她!
只是看霍成安的神情,应当是没听说过,林小夕放了心,而后指了指对面:“若真有心,明日午时,西山枫树林见。”
哼,老娘就叫你见识见识,什么叫“最毒妇人心”!
待林小夕走后,霍成安似乎想起些什么,顾不上好友的劝说,撒了丫子往家跑,要是计划成功,那他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为了护住林小夕而退婚和离了,那他是不是也可以守在心爱的人身边了?
人影渐远,从人群后走出几个人,个个手握长剑,一黑衣男子忍不住说了一句:“三皇子这是想做什么?”
为首的灰甲男人轻嗤一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小小的村子,只要有我们的人在,量他也掀不起什么风来,只要他不耽误事,这点小事,就由他去吧。”
“那二皇子那边……”
“住口,”灰甲男人突然反手就给了那人一巴掌,目露凶光:“咱们是来干什么的,别怪我没提醒你,再提起不该提起的人,恐怕我只能提着你的项上人头去见主子了。”
“是是是……属下知错了。”
霍成安一路来到林家,那日醒来林小夕就已经回娘家去了,李香兰好说歹说要让他去林家把人接回去,他拖了几日,这才拖到了今日。
熟悉的大门,熟悉的杀猪石,霍成那脑子里却浮现出那一日看到的血腥画面,莫名酒醒了几分,又怕了。
林叔那暴脾气,若是一生气直接一屠刀劈下,他还有命回去?
正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门打开了,林阿斗提着一对猪耳朵从里面走出来,看到霍成安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这混小子,竟然还敢上我家来,我家小夕好欺负,她爹可不,你给我过来,老子今日非得膻了你第三条腿不可!”</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