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胜收到穆王的求救信,为了弥补父亲熊黵当年没照顾好昭王,导致昭王溺水一事,立即组织大军直奔徐偃王老家。
我又看了下,从楚国到徐国也要700余公里。
两边都是长途奔袭。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穆王不通知附近的诸侯国勤王?
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很简单,其他诸侯国打不过。其二,顺便试探楚国。
仔细分析第一个原因,徐偃王当时非常强大,强大到拥有三个集团军的穆王都对他忌惮三分,其他诸侯国去了也是当炮灰,还让其他蛮夷有机可乘进入中原。同时,穆王对驻守宗周和成周的周六师和成周八师的战斗力还是很有自信,一时半会还不至于亡国,但时间拖长了也难免出现意外。
第二个原因,楚国在昭王的扶持下,肃清了长江流域,一跃发展为一线强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真实实力连穆王都不是很清楚。让楚国勤王,一是考验楚国的忠诚,如果楚国按兵不动,穆王平息徐国叛乱后,首先就要组织兵力讨伐楚国。二是摸摸楚国底细,楚国出兵伐徐,即可以见识到楚国军事实力,又可以让两国两败俱伤,西王室也可坐收渔人之利。
穆王没有考虑如果楚国打败了徐国怎么办,因为他根本就没往这地方想。
出征在外的徐偃王也没往这地方想,因为他的国都围墙有十二里长,比镐京的还长三里,并且守备精良,士兵和百姓同仇敌忾。
不知道比镐京还长三里的围墙发挥作用了没有,但是楚国的战斗力出乎穆王和偃王的意外——直接灭了徐国。
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什么楚国出兵那么爽快?
熊胜是一个善于把握时机的人,对于昭王的要求自然要拿捏后决,见机行事,绝对不会用鸡蛋去碰石头的,是一个很贤明果决的君主,更不会为了弥补昭王之死而贸然出兵,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了徐国富饶的土地和长期积累的财富。
亏本的生意熊胜绝不会干。
得知徐国被楚国灭了,徐偃王除了大吃一惊还很伤心,对正在交战的穆王说自己的国说没就没了,要回去看看,发扬仁义的精神来安抚百姓,没心情打了,等好点再来。
穆王也很生气,好不容易赶回来,你说不打就不打?
于是穆王大起成周八师之兵,趁徐军动摇之际杀了徐偃王,将他的儿子徐宗及其遗民北迁至彭城(今江苏徐州)封国。
楚国对徐国一战收获颇丰,实力不断壮大。
不过穆王也很恼火楚国,虽然楚国勤王有功,但灭掉了一个封国太简单粗暴,有违礼法,楚国又在班师回国过程中,打着穆王的旗号沿途烧杀抢掠,得了不少实惠,一分钱都没上交,全部中饱私囊。
关键是楚国得了便宜还不卖乖,每年进贡还不见人影,连苞茅都不见一根。仇恨便深深的扎根在了穆王心里。
徐国对楚国灭国一事更加耿耿于怀,几百年后,齐国约徐国一起伐楚的时候,徐国挽起袖子冲在了第一个。
公元前946年,楚君熊胜去世,其弟弟熊杨继承楚君之位。
通过几年的观察,周穆王觉得熊杨为人善良、忠厚耿直,关键一点是不会打仗,于是周穆王准备向楚国下手了,下手的方式也很文雅——打官司,具体执行措施是在楚国强行推行《吕刑》。
《吕刑》是中国流传下来最早的法典,由穆王命吕侯所做,故称《吕刑》。该刑法将礼、刑、罚三种手段结合起来,开创了的一种全新的法制模式,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并且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国家司法体系。
简要来说就是遵从“刑不上大夫”这一“礼法”,规定犯了事的贵族可以拿钱买命,或者买身上的某一部位,明码实价,童叟无欺。
周穆王决定在楚国强行推行《吕刑》,就是看中了楚国几十年的财富积累,尤其是二十多年前伐徐一战中,收获累累,而给楚国定的罪就是谋杀周昭王,根据《吕刑(草案)》相关条款,穆王要楚国出钱来赎抵谋杀周昭王的罪,要不然就要砍下楚君的头。
由于《吕刑(草案)》还处于草案阶段,没有经过各级诸侯讨论通过,并且穆王要价太高,加上周昭王的死与楚国没有直接关系(有间接关系),楚君熊杨强烈表示反对。穆王觉得首次推行《吕刑(草案)》必须铿锵有力,为日后的普及铺平道路,于是率殷九师伐楚,以儆效尤。
熊杨一如既往的继承了先辈“恐周症”的光荣传统,被穆王打的晕头转向,最后被迫签订停火协议,被穆王罚的倾家荡产,积攒起来的老底子全罚进去了。
这件事也间接的导致了后来的楚国与周朝决裂。
但是熊杨也很有个性,一口气活过了穆王之后三任天子(恭王、懿王、孝王),他才撒手人寰,从这一点上来说,熊杨也很争气的。</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