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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神秘枪声

这只野兔在连续两次骤然发力变向的过程中似乎扭到了大腿,它收住脚时避开第二只狼时突然摔了一个跟头,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它却坚强着赶在两狼合围之前站了起来,它迅速的作出自认为最明致的选择而向两狼形成之对角线的反方向逃去。

“是替那只兔子报仇吗?狼应该和狗一样吃了巧克力就会挂掉的吧?”小可说。

这一两一兔都因为几乎撞到一处而被对方晃倒在地,那兔子是被猎食者,它的玩命精神本就比追杀它的猎食者要强出许多去,它在地上打了个滚先于那条狼站了起来,跟在它身后的另外两条狼因为同伴的阻击所以获得了足够的时间赶上来,它俩跟在野兔身后各自使出一个小跳将自身抛向空中,两狼就像跳水动动员似的扎着猛子扑向地面,这一次野兔终究没能继续侥幸,它被两只借助自身重量自空中扑来的狼牢牢按在地上而丝毫动弹不得。

狼群好半天都没能明白两人的意图,它们仨果然够义气,放着就在嘴边的鲜肉却忍住了谁都没吃。为了使它们明白己方对兔肉毫无兴趣,程双只能拉小可一起坐到干草地上,她自背包中取出一包巧克力来,他们此时全无胃口还是勉强的各自吃了一块,这一举动终于令狼群开了窍,它们这才转过头去不顾二人,继续撕扯分食尽了剩下的兔肉。

“我那独狼更难对付的说法是指它的智力和攻击方式胜过这些蠢蛋。单独行动的狼通常都有些鬼精明的,它才不会像这群狼一样靠围捕取胜呢,”小可回答说:“我以前看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深山中有一只老狼,它总是人立起来趴在过往独行旅客的背后让人误以为是同类在拍自己的肩膀打招呼,等到人转过头去看是谁的时候它就会一口咬断行人的喉咙。这样的例子还不足以区分开独狼和群狼获取食物的难易程度吗?这群狼捕只兔子都这样大费周章,耗费的体力和获得的能量比例差值太小了,它们这次就算有所收获,和饿上一天比也没强到哪里去的。”

“你们男人才是视觉动物呢!”程双道:“我喜欢它是因为羡慕它自由自在的生活,才不是觉得它可爱呢,再说了灰兔子多丑啊,白兔子才漂亮。”

小可和程双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形势变化,只见那只野兔三两步间就冲出十几米去,身后那两只狼加速跑的效率并没有野兔高,但是它们仍然做出了在身后急追不肯放过它的姿态,野兔倏然间冲到第三只狼潜伏的草丛边,再有一两个起落它就能达到最高时速而远远甩开追敌,此时这只悄无声息埋伏了很久的野狼就像缩紧的弹簧被撑开时一样猛的向前弹出一口便咬在了兔子身上。

“你只不过被停职而已;我陪你疯这么一回八成就没机会回城里花我那四百万了,算起来其实是我更亏些,咦?”小可指着一公里外狼群分散开来形成包抄之势的异动说:“它们发现了猎物!”

程双肯定的说:“具体的型号我当然不可能听出来,你既然确认了枪声来自对面第一个山头,那么以它发出的声音、距离和回响力度综合估算起它的威力、射速的话,我推测这是一支很先进的半自动霰弹枪。”

两人以小跑的速度加快脚步,五分钟以后他们距离即将发生一场生死搏斗的围捕现场已经不过两百米远,这时程双才依稀辨认出那只灰色兔子的身影,它看起来有点像她儿时记忆中的兔巴哥,那三条狼此时已经各自就位并以极缓慢的速度向前推进而将野兔围在了垓心,它们为了晚些被猎物发现所以极有耐心的贴着草皮埋头缓慢的向前爬行,每条狼距离那只野兔的距离都已经不足二十米。

“恐怕咱们这一整天都在瞎忙活,而这群狼并非那起事故现场的元凶!”程双叹道:“不过它们并非元凶才更好些,能和这些可爱的小爱伙共同生活一天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还强求什么呢,再想要更多太不现实了吧?小可,咱们休息一夜明天就翻过山去吧。”

程双进一步形容起霰弹枪的特质来:“九十年代中期全国禁枪以前流行的猎枪、鸟枪就是典型的霰弹枪,这类枪的枪管较粗、子弹很粗大,枪口径在12~20mm之间,这类枪发出来的声音通常就像咱们刚刚听到的那种很猛烈的闷响一样,霰弹枪在山林之中是最实用的枪支,这一支从发弹速度来推测应该属于军队版的滑膛型霰弹枪,它比手动填弹式的霰弹枪换子弹更快;因为近战杀伤力大所以在此环境中又胜过了自动手枪和步枪,民间小作坊或黑市不太好搞到这种军版霰弹枪,既使有本事弄到恐怕价格也会很高的。”

“跟我俩客气什么?”小可咽下巧克力之后强压下从胃里反上来的酸水说:“你们趁热乎赶快吃吧!”

程双笑道:“你是在哪里看到这则故事的?应该不会是在科普杂志里看到的吧?”

小可对程双信心十足,他问:“你从声音中判断出了这种枪的类型是吗?”

“难怪观赏兔通常以白色的为主,就是因为你们这些小女生太看重外表的原因。”

“差不多吧,很权威的一本半月刊——《故事会》。”小可回答。

程双和小可趁狼群认真啃食兔子的空当悄悄凑了上去,他们停在距那群狼不足二十米的位置瞧着那只野兔慢慢闭上眼就死的样子,程双眼眶湿湿的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一场景,小可却笑得直摇头:“你呀,动情激素太旺盛了点吧?看到这再正常不过的事还要可怜弱者,死心眼儿。”

小可仔细分辨着回音,他很快确定了发出这声枪响的方向,那声音来自于这座温泉所处的平地朝向桃源谷村方向的第一座山头,他说:“莫不是村里人趁着天黑追来了?可是还没见到咱们的人影他们放什么空枪啊?这是闹的哪一出!”

程双哼了一声回道:“没错,我和你交朋友就是因为你长得白的。”

两位旁观者在此次猎杀行动的后半程中谁的眼睛都没敢眨上一下,生怕错过了任保精彩转折的瞬间,他们的双脚也没闲着,到狼群成攻的捕到了那只野兔的时候他们又靠近了一段距离。程双轻叹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小可看穿了她的心思,为了逗她开心他愚弄程双道:“你原本不是为追踪狼群而来的吗?怎么这会儿立场又转到兔子身上了?做人要从一而终啊,你个朝三暮四的死熊猫。”

程双见到野兽虽然会害怕;然而面对起现代社会中的种种危险她非但丝毫不惧,反而是一名令各色匪徒都丧胆束手的好警察。这声枪响明显的提醒她对头是人类,她脑清明之下凭着满肚子关于火器的专业知识,第一时间就推翻了小可的观点:“不可能是夏家族人!桃源谷居民虽说尚武,可是他们到了现今这一代,社会清平、居民安乐的怎么会常备火器呢?就算有可能从村里翻出几支枪来,恐怕能找到的都是百八十年前的老火铳而已,你可曾听说过老实务农的小百姓会持有这等重武器的情况?”

小可若有所悟的问道:“这东西威力应该很强吧,有没有手枪那样能一枪爆头的能力?”